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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9-19
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9月19日 12: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筹建处
行政区域安阳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2: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预算金额¥90.0836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保钢
项目联系电话0372-5021038 13949533102
采购单位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筹建处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红兵0372-5950712 13603722173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景保钢0372-5021038 13949533102

项目概况 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YZBAY20220919

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预算金额:90.08362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836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5.2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合格

5.5质保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35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2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本单位的社会保险。3.4类似项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类智能化工程100万以上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查询并附投标文件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1. 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2. 非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附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采购供应给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采购供应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专家对采购供应给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采购供应给的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供应给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HYZBAY20220919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836.28

最高限价:900836.28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900836.28

900836.2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5.2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合格

5.5质保期限: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本单位的社会保险。

3.4类似项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类智能化工程100万以上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查询并附投标文件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19日 至 2022年9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3.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1. 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2. 非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附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采购供应给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采购供应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专家对采购供应给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采购供应给的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供应给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0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筹建处

联系人:李红兵

电话:0372-5950712 136037221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景保钢

电话:0372-5021038 139495331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筹建处

地址:/

联系方式:李红兵0372-5950712 13603722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景保钢0372-5021038 13949533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保钢

电 话:  0372-5021038 1394953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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