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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公交换乘枢纽站项目(苏地2015-wg-2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的招标公告

· 2022-09-20

Report

木渎公交换乘枢纽站项目(苏地2015-WG-2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木渎公交换乘枢纽站项目(苏地2015-WG-28号 地块)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已由 木渎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木发改中心核【201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木渎公交换乘枢纽站项目(苏地2015-WG-2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东侧、广微路南侧。

2.2规模:项目造价约1223.3376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925001001

木渎公交换乘枢纽站项目(苏地2015-WG-2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木渎公交换乘枢纽站项目(苏地2015-WG-2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1223.34

/

12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9-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专业分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2018]14文执行,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 按照苏住建(2019)50 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自主决策从中选择 7 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7家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小于7家时,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对资审合格单位进行定量加定性评审。评审因素包括:定量评审:企业业绩、财务审计报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定性评审:通过企业综合实力、项目组投入配备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0)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11)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需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00:00至2022年09月26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30日 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1211

邮 编: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姚桂枝

联 系 人:

顾文霞

电 话:

58543820

电 话:

13013773346

传 真:

传 真:

0512-6813029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696611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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