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国投金融大厦智能化工程 ( 项目名称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忠诚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启东国投金融大厦智能化工程, 具体 详见图纸 及 《 货物 技术规格与需
求一览表 》 。
2.2 交货地点: 牡丹江路西路南侧,公园南路西侧 。
2.3 工程规模: 估算投资约 280万元 。
2.4 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 9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 合格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单独订立合同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3 投标人具有 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有效 法人营业执照 ;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 7 其他要求详见 第三章评标办法。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公告 发布之日至 2022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2 2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特别提醒:
(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4)根据启住建安监〔2022〕3号 关于近期节后复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家企业(江苏广昱德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近一年内拒绝其投标。
( 5 ) 企业近1年内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拒绝其投标:违约单位:1、河南省通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2、江苏富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启东城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 6 )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88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5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给予83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限制其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启东市惠阳南路 55号
联系人:赵亚平 联系电话: 0513-8092052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 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 陈佩芬 电话 /传真:0513-83248588
启东市忠诚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 2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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