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附属工程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经济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附属工程2.1.2建设规模:详见图纸。2.1.3建设地点: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内。2.1.4工 期:90天2.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7 00:00至2024-07-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www.bafanghaoda.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www.bafanghaoda.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方式,对技术标进行盲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5383915397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4585908 电子邮箱:gtjs888@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1000元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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