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一期)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备字{2023}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网络智能停车及网络智能停车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网络智能停车及网络智能停车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4 09:00至2024-07-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注: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地址:围场县;联系人:刘树;联系方式:16632483800;招标代理:承德合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六区底商; 联系人:杨艳明;联系方式:0314-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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