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9日 17:51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 17:51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1日 13:30 | ||
资格预审日期 | 2022年09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52886812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一豪、黄国仕,135011104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工15152886812 |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320501030400035100300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合同履行期限:9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审公告“十、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资审公告“十、其他”。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审公告“十、其他”。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2年09月01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生活广场四楼)(网上资审,无需到场)。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9月01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2014)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狮山路6号。
2.2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185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00351003002
标段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招标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合同估算价:1185万元
定额工期(日历天):/
招标工期(日历天):9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08-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质量为合格,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详见附件三)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7)本项目为工程暂估价招标,由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和总承包单位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招标。(8)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9)本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以此为准)(10)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狮山路6号。(以此为准)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及资审文件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88号
联系方式:张一豪、黄国仕,13501110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吴工15152886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15152886812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