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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 2022-10-28
招标公告
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实施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太旅经发[2020]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智能化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十里明珠堤10号
2.1.2 建设规模:A1-A7楼所有综合布线,信息网络,安全防范,视频监控,门禁管理,停车场管理,BA系统,能耗管理等智能化工程(A1、A2、A3楼的BA系统,环控系统,A4楼ECC区域音视频除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 3299.2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93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竣工日期: 2025年06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A1-A7楼所有综合布线,信息网络,安全防范,视频监控,门禁管理,停车场管理,BA系统,能耗管理等智能化工程(A1、A2、A3楼的BA系统,环控系统,A4楼ECC区域音视频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含)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

自2020/10/2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10/2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7/2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10月28日 14:00 时至 2022年11月02日17:0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 1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22日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项目业主)、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虞青
电话:
051066826626
电话:
0510-8575578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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