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丽缙高新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经缙发改园〔2024〕3号文《关于要求审批丽缙高新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备案建设,项目代码:2404-331122-99-01-989624。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解决,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招标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概况:
本项目为壶镇镇全民健身中心,总用地面积约28545.26平方来,总建筑面积为3061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53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74平方米。主要建设篮球馆、游泳馆、乒乓球馆、健身中心、羽毛球馆等室内体育运动场馆和室外场地、绿化、道路广场、苍岭路山河路等周边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停车位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2757.2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为2495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688.25万元;预备费1432.32万元;建设期利息2678.52万元。
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壶镇镇丽缙高新区苍山区块,杭川路与山河路交叉口。
3.设计内容、范围及设计阶段划分:
设计范围:
1、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包含整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土建工程、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色建筑工程、电梯设备、空调设备、防雷、夜景工程、景观及智能化及配套工程等。
2、本项目设计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内容。
3、设计阶段划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种资质:
(1)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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