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和悦名著东区、西区智能化系统施工工程一标段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内容: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更正为: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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