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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纳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地表水取水口安装精准计量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9-10
新疆纳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地表水取水口安装精准计量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9月10日 22: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地表水取水口安装精准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岳普湖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0日 22: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多来特巴格路社区4组25-3商铺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
开标地点岳普湖县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443.7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洋
项目联系电话18034813515
采购单位岳普湖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5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8-682827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纳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多来特巴格路社区4组25-3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34813515

项目概况

岳普湖县地表水取水口安装精准计量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多来特巴格路社区4组25-3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ND-(GK)-YPH202203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地表水取水口安装精准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437900

最高限价(元):14008298.0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地表水取水口安装精准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437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水情检测系统及配套土建工程建设和信息管理中心及应用软件部分,建设 144处信息化量测水点位,其中安装雷达流速仪站点位 93 处,一体式雷达水位计站点5处,地区监测点信息整合5处,箱式明渠流量计 41处,工程防渗渠改造渠道修建标准断面工 53 处,长度 1656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软件开发及数据整合、运维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4.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020年或2021年度经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7.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
8.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3日2022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多来特巴格路社区4组25-3商铺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岳普湖县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岳普湖县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水利局

地 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5号院

联系方式:0998-6828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纳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多来特巴格路社区4组25-3商铺

联系方式:18034813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洋

电 话:180348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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