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狮子山路等 13 条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狮子山路等 13 条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3ANNAZ006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开标日期: 2024 年 01 月 19 日
庐江县狮子山路等 13 条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路 33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壹佰壹拾捌万零捌拾捌元伍角贰分( ?21180088.52 元)
质量:合格
工期:每条路自进场开工之日起 18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 23 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西路 16 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0551-825636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 0551-87011305
公示期: 2024 年 0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1 月 22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
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 0551-87011305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
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0551-87377717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
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 年 0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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